许可项目:互联网信息服务;广告发布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一般项目: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制作;广告发布(非广播电台、电视台、报刊出版单位);电影摄制服务;网络技术服务;图文设计制作;专业设计服务;文艺创作;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;个人商务服务(除许可业务外,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)